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共产党人必须牢记,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。”我们谋划推进工作,一定要“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”。然而,在现实的施政图景中,我们却屡屡见到这样的怪象:某些地方某些干部兴师动众、大干快上,看似“为民办实事”,结果却是按下葫芦浮起瓢,解决了一个问题,留下一堆烂摊子,老百姓非但没有鼓掌叫好,反而怨声载道。
何谓“好事实事”?纸面材料说得再好,还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,不能主观臆断。可惜,一些干部偏偏习惯了拍脑袋决策、拍胸脯保证,至于群众到底需不需要、长远看有没有后遗症,那是拍大腿后悔、拍屁股走人之后的事了。他们热衷于搞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盆景”,把“为民”的旗号当成了粉饰个人前程的胭脂。扶持经济,搞的是竭泽而渔的污染项目;改善民生,干的是大拆大建的“一刀切”。表面上看,数字上去了,GDP增长了,可水污染了、空气脏了、文化遗迹没了、老百姓的家也没了,留下一屁股还不清的债!
更值得警惕的是,这种“遗憾式政绩”往往打着“人民需要”的幌子,实则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。真正的为民造福,是要把好事办实、把实事办好,而不是把“好事”办成闹剧、把“实事”办成虚功。比如,为了治理交通拥堵,有的地方一禁了之,电动车不让骑、三轮车不让上路,结果老百姓出行成本翻倍,抱怨连连;为了推进“厕所革命”,有的地方不问实际条件,强行改造,结果冬天冻裂、夏天恶臭,群众用不上、用不起。初衷也许不坏,但做法简单粗暴、急功近利,最后变成“解决一个问题,留下十个遗憾”。这样的“好事实事”,老百姓能领情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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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的根源在哪里?在于政绩观的扭曲,在于群众立场的不稳。有的干部眼里只有上级的考核表,没有群众的满意度;脑子里只想着“快出成绩”“早见成效”,却忘了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精神境界。他们没有搞清楚,什么是真正的好事实事——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,打击“害群之马”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是好事实事,解决老百姓衣食住行、生老病死的“急难愁盼”是好事实事,甚至连深山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这样的小事,能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。这些事情,不需要惊天动地,不需要花团锦簇,需要的是踏踏实实、久久为功。
评价政绩的标准,从来不在文件里、不在汇报中,而在群众的口碑里、在百姓的生活中。业绩好不好,要看群众实际感受,由群众来评判。对于那些“留下十个遗憾”的所谓“好事实事”,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不会因为干部喊了两句口号就感恩戴德,更不会因为几块展板上的“民生工程”就心甘情愿地为后遗症买单。
所以,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该扪心自问:我们谋划的工作,是真的从群众切身需要出发了吗?有没有“解决一个问题,留下十个遗憾”的风险?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那就请慢一点、稳一点,先听听群众怎么说,再看看后果会怎样。
为民造福,不在口号震天响,而在细处见真章。不怕步子慢,就怕路子歪。“留下十个遗憾”的“好事实事”,不干也罢!


